我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第一批参加政审考核合格的考生,已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现将同意聘用的171名考生到岗上班通知如下:
1、上岗报到时间: 2014年9月1日至5日。
2、所需携带材料:每人持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毕业证复印件1份(有两个及以上毕业证书的,请提供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1份),到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工资股办理工资介绍信,同时到干部股领取聘用文件及聘用合同(报考教育、卫生系统的,先到县人社局工资股办理工资介绍信后,再分别到县教育局、县卫生局领取聘用文件及聘用合同)。
3、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望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黎平县招考办公室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