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则及标准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
二、考调的岗位和职数
考调盘县党员教育培训中心事业管理岗位工作人员4名。
三、考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不含教师、医生);具有公务员身份愿意报考的也可以参加。
四、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8周岁(1976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7.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8.无违法违纪行为;
9.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情况。
五、考调程序
(一)公布方案。通过“中国凉都.六盘水”门户网站、六盘水市人事人才网、盘县政府门户网站、盘县公文交换系统网和盘县快讯发布考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23日9时至2014年10月28日18时。
2.报名地点:盘县党政大楼三楼301室(盘县直属机关工委)。
3.报名要求:
(1)准确完整填写《盘县党员教育培训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件附后)。
(2)持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并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
报考人员可自己或委托他人到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报名;报名表由本人按要求填写,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可靠,信息填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其考调资格;报名人员应 确保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取得联系影响考调工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要求。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经审查,考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展下一步考调。达不到该比 例要求的,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考调工作。如确需继续开展本次考调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调整本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1月1日(以正式通知为准),内容为《党章》、党史、党的基本知识、目标管理、办公室实务等,卷面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 的50%,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12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待定,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由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面试。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等适 时通知。
(五)组织考察。按1:2的比例总成绩排名前8名的考生作为重点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六)组织体检。对确定的考调拟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统一组织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七)研究决定。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正式考调人选后决定公示对象。
(八)进行公示。对拟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正式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试用1个月。
(十)正式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盘县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参与考调过程。参考人员在考调过程中若 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考调资格。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8-3632876(中共盘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监督举报电话:0858-3632823(盘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附件:盘县党员教育培训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盘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4年10月14日

